德明小说网 > 其他小说 > 穿唐后,导师和我面面相觑 > 第 259 章【VIP】
    李白和田承嗣也早就相识。

    田承嗣出身雁门田氏,虽算不上大世家,可也是自幼读书,文韬武略。谁不知李太白耶?但凡识字之人,无一人不曾读过李白的诗,尤其是在军中,李白豪放爽朗的诗风十分受将领推崇。

    早在得知李白投入贾循麾下之后,田承嗣便主动作宴结识了李白。李白倘若想让一个人喜欢他,是再容易不过的事情,李白知道田承嗣是军中大将,有心结交,一来二去便相识了,偶尔也会登门拜访。

    “战况焦灼,某还担心贸然上门会唐突了将军。”李白提着酒坛快步走入后院,一跨过院门就看到田承嗣正坐在胡床上晒太阳,悠闲惬意,丝毫没有陷入绝境的紧迫感。

    田承嗣示意下仆搬来座位,李白也不见外径直坐下。

    “无碍无碍,抗唐之事本将心中已经有了成算,不着急。”田承嗣胸有成竹笑了笑。

    打赢不容易,投降却不难,他只要抵抗上一年半载,打上两次仗,让大唐知晓他不好欺负,那就有了讲条件的资本。到时候把范阳城卖一个高价,给自家换一个能传三代的爵位,岂不是美事一桩。

    他要的可不是既往不咎,而是高官厚禄。

    二人吃喝一阵,又饮了半坛美酒,虽然未醉,却也有了热意,打开了话匣子,田承嗣拿早年军中趣事来说,李白就讲自己游山玩水的乐事。

    中间李白数次想要把话题拐到归降大唐一事上,田承嗣却不为所动,李白屡次试探无果,只能只谈风月,不谈政事。

    田承嗣越加开怀,指着李白:“你啊你,不老实,你只讲寻仙问道之事,却从来不提在长安城当翰林的旧事。李翰林传遍天下的三首《清平调》,还有圣人呼来不上船,自称酒中仙的趣谈怎么不拿出来讲一讲?”

    李白抬头扫视一眼,语焉不详:“白在长安不受圣人重用,被赐金放还,来投了贾太守,虽说如今故旧已经上位,可那时旧事也不适合如今拿出来说了。”

    田承嗣心思一动。

    已经上位的故旧,如今天下只有那个异兵突起的大唐新任太女能对上。说起来从自己派人打探的消息来看,那位太女也的确好诗赋,算一算年纪,李白在长安担任翰林的时间,那位太女当时也正是在长安当公主的时候。

    不过田承嗣也只认为李白和李长安是泛泛之交。

    ——要是交情深厚,李白估计早就投奔李长安去了,何至于到了今日还在范阳城待着呢?

    不过田承嗣也愿意听一听李白与李长安的过往,毕竟他日后也会在李长安手下为臣,多了解一点上司总不为错。

    田承嗣让一侧伺候他的仆人先下去,院中只留下他和李白二人,田承嗣自恃自己是武将,并不怕与李白这个瘦弱文人单独相处。

    “太白如此可放心了?”田承嗣笑着,“今日之话,出你口,入我耳,再无第三人知晓。”

    李白起身,缓步走到田承嗣身边,压低声音:“白曾经在洛阳见过薛将军。”

    田承嗣瞬间就被这句话勾起了兴趣。他现在最在意的事就是向大唐投降的叛军将领也不少,为何只有薛嵩和武令珣二人得到了封赏呢。田承嗣原本以为是薛嵩拿他镇守的潼关来向李长安做了交易,薛嵩用潼关换了爵位。

    正是因为有薛嵩拿城换官的前例,田承嗣才认为他也可以用范阳城给自己换个爵位。

    只是如今看李白的模样,莫非其中还有什么他不知道的关键不成?

    李白状似只是把手随意垂在身侧,一步、两步。

    还有五尺、四尺、三尺,李白靠近了田承嗣。

    世人皆知李白是酒中仙,是诗仙,却少有人知晓李白剑术学于大唐第一剑圣裴旻。

    李白诗名太盛,反而遮住了他的游侠之名。

    昔与蜀中友人吴指南同游于楚……猛虎前临,坚守不动。为保护友人尸体,持剑退虎,那年李白初出蜀中。

    十五好剑术,遍干诸侯。三十成文章,历抵卿相。

    这是李白的赋,他成剑客,尚且在成诗人之前。

    已经到了李白杀人的距离。

    剑光如电,一击即中,寒光闪烁的剑刃瞬息之间便已经出鞘。李白脚下一转,已经如鬼魅般灵巧转移至田承嗣身后,左手握着衣袖死死按住田承嗣的嘴巴,左胳膊禁锢着田承嗣的头,右手手起剑落,直接准确割断了田承嗣的喉咙。

    田承嗣瞳孔怒睁,双手挣扎着想要拉开李白禁锢住他头颅的胳膊,可手还没有抬起,喉咙便已被割断,终究也只是无力挣扎了几下,便带着不甘心永远死了。他怎么也没想到,自己没有死在战场上,也没有死在同僚手中,反而是被一个诗赋极厉害的文人杀死在了自家院内。

    李白目中平静如水,他等着田承嗣不动弹了之后又狠狠补了一剑,直接将田承嗣的脖子割断了一半,确认他一口气都不剩了之后才松开捂着田承嗣嘴巴的手,抬剑割断了那一块染血的衣袖。

    又把田承嗣扶到胡床上,把剩下半坛美酒浇在田承嗣身上,用酒气遮掩住血腥气,装作田承嗣只是醉倒睡着的模样。

    “杀你者,大唐第二剑客李太白是也。” 李白归剑入鞘,弯腰在田承嗣耳边说了最后一句话。

    他今日杀田承嗣不是为了一时之快。

    田承嗣非要为一己之私而让范阳百姓民不聊生,大唐天下战乱不平,田承嗣该死。

    李白毫不犹豫转身离开了院子,对守在门外的仆人道:“你家郎君喝醉了,如今已经睡了,他今日心情不好,你们莫要吵醒他,再吃了挂落。”

    仆人看了眼院内靠在胡床边上,手边还倒着一个酒坛的田承嗣,不疑有他,还贴心关上了院门怕外面的声音把田承嗣吵醒。

    李白离开了田承嗣府上,直接牵着马直奔城门,出了范阳城之后才爽朗大笑,只用双腿夹住身下白马,自己则双手大张伸了个懒腰。

    “十步杀一人,千里不留行。事了拂衣去,深藏身与名。”李白目的明确直奔山林而去,一边策马奔腾一边高歌。

    田承嗣已死,不怕贾循不开城门投降大唐,范阳军没有将军, 贾循一个文臣压不住军队,更难带兵抗唐,倘若想要活命,就只能开城门投降。

    此事已了,他也该离开了。

    李白从腰间解下自己的酒葫芦,狠狠喝了一大口酒:“昔日年少,曾写‘结发未识事,所交尽豪雄’,如今想来,实在该惭愧啊。”

    年少时候结交一些三教九流之辈,散尽千金,便以为是英雄,杀几个拦路打劫的小贼,便觉得做了豪杰。

    如今方知一言不合拔刀相向,非任侠,自恃武力而恃强凌弱,非任侠,结交少年千金散尽,亦非侠。

    “托身白刃里,杀人红尘中。当朝揖高义,举世称英雄。”李白大笑一声,从记忆中扒出了自己年少时候做的诗,再读来只觉得可爱极了。

    “那时候妄称剑客啊。”

    年少不知侠为侠,不知“义”为何,做了许多荒唐事。

    所幸如今还不晚。

    李白把自己腰间这柄还染着逆贼鲜血的长剑抽出来端详片刻,高高扬起嘴角。

    他终究还是做了一回剑侠。

    “如今倒是可称一句‘当朝揖高义,举世称英雄’。”李白翻身下马,把白马身上的马具都解了下来,拍了拍马。

    “我逃命去了,你也自行离去吧。”

    白马打了个扑鼻,唾了李白半脸唾沫,李白也不恼,只是一抹脸大笑,“虽说白写‘纵死侠骨香,不惭世上英’,可白还有友人未会,还舍不得死,我入山逃命,实在不方便带着你。”

    他有充沛的山林生存经验, 扎进深山之中便是鱼入海鸟入林,田承嗣的手下想要报仇也抓不住他,这是李白决定刺杀田承嗣之前就想好的逃跑路线。

    白马长嘶一声,也不知听没听懂,蹭了蹭李白的胳膊,转身跑走了,飒沓如流星。

    李白也一头扎入了山林,片刻就再也找不到踪迹了。

    天色将黑,田承嗣府上的仆人终于忍不住鼓起勇气推开院门走到田承嗣身边。

    “郎君,醒一醒,到房内去睡吧。”仆人轻轻唤了几声,田承嗣却一动不动。

    仆人心生疑惑,抬脚往前走了两步,瞬间面色大变,抬起手轻轻推了推田承嗣。

    头颅欲坠不坠,一双眼睛死不瞑目。

    “啊!”

    仆人尖叫着,手忙脚乱跑出了院子……

    范阳太守府,贾循惊愕万分,倏然起身,不敢置信质问来报信之人。

    “你说什么?田承嗣在他府中被杀了?凶手是李白?”

    田承嗣好歹是久经沙场的将军怎么能被一个写诗作赋的文人杀了呢!

    就算李白的诗里有“托身白刃里,杀人红尘中”,可诗归诗人归人,用一些夸张手法很正常,李白是出了名的能吹牛。

    可谁能想到这句诗是写实啊!

    “李白人在何处?”贾循连忙追问。

    “已经逃出范阳了。”

    贾循闻言心神一震,跌坐在靠椅上,喃喃自语:“这可如何是好啊……”

    不投降也不行了,连领兵打仗的将军都没有了, 难道要靠他这个文臣带兵抵挡唐军吗。

    五月初一,范阳太守贾循开城门投降,范阳收复。

    这个消息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传遍周围各城,所剩叛军皆闻风而降。

    一处小城之中,史朝清面带忧愁鬼鬼祟祟回到安身的小院中。

    史思明造反之前把他送出了长安,史朝清本来打算回范阳,可现在范阳已经投降了,他也无处可去。

    “唉,王伯,如今咱们又该往何处去呢。”史朝清向保护他的史思明亲信询问。

    王伯沉声道:“为今之计只能离开大唐了,咱们在突厥之中还有人手,回突厥吧。”

    史思明本就是胡人。

    “也只能如此了。”史朝清苦涩道,他现在根本不敢想报仇了,只想着能够保住一条小命就行了。

    院外,几个人嘀嘀咕咕。

    “俺看着他就像李娘子画上要抓的那个人。”陈熊抻着头道。

    “我看着也像。”孙三娘嘟囔两声。

    “管他是不是呢,咱先告诉粮官,让他派人来抓哩。”孙三娘一咬牙,“我在这儿看着他们,你去找粮官。”

    陈熊吓了一跳:“你一个人咋能留在这,他们是反贼,还有刀!”

    “李娘子通缉的反贼,咱们遇到了哪能让他们跑了?”孙三娘瞅了他一眼,“这些反贼害了好些人呢,咱们两把老骨头不能上阵杀敌,可通风报信的事咱们不能再不干吧。”

    陈熊和孙三娘是朔方人,受了征召押送粮食给朔方军, 结果还没到地方范阳就打下来了,朔方军也不用再接着打仗了,也就不用再往范阳运粮了。

    运粮官就让他们在这座小县城休息几日,然后再回程。陈熊和孙三娘想着买些范阳这边的特产回去给女儿,就在街上逛,结果遇到了史朝清。

    他们见过史朝清的通缉令,知晓这是李娘子要的人。

    最后孙三娘留在这盯梢,陈熊一溜烟跑到驻地禀告了上官。

    史朝清一干人行李还没收拾完就被活捉了。

    六月初,最后一个负隅顽抗的郡被收复。

    天下至此太平。

    李长安也兴致勃勃准备亲自去蜀中接她皇位……咳咳,接她父皇。

    作者有话要说

    结发未识事,所交尽豪雄。却秦不受赏,击晋宁为功。托身白刃里,杀人红尘中。当朝揖高义,举世称英雄。

    ——李白《赠从兄襄阳少府皓》

    十步杀一人,千里不留行。事了拂衣去,深藏身与名。

    ——李白《侠客行》

    又昔与蜀中友人吴指南同游于楚,指南死于洞庭之上,白禫服恸哭,若丧天伦。炎月伏尸,泣尽而继之以血。行路间者,悉皆伤心。猛虎前临,坚守不动。——李白《上安州裴长史书》

    李白真的挺能打,敢拔剑赶走老虎的这种程度能打

    ——

    暗戳戳其实有一个小细节,关于“侠”,李白是侠客,陈熊和孙三娘也是“侠”,一个拔剑杀敌,一个通风报信,都为天下太平作出贡献,所以放在了一起写……